继续教育专技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学时登记操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1-11-18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群共享文件)要求,每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公需课30学时,专业课60学时。

公需课大家在“河南专技在线”(http://hnzj.ghlearning.com/)网站网上报名学习够规定学时,系统会自动记录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不需申报。

专业学时需要在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申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www.hnzjgl.gov.cn/

一、登录平台

选择“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身份证号记密码。忘记密码点击“忘记登录密码”用邮箱找回,邮箱也忘记联系人事处张耀老师找回。

二、申报专业学时

登陆之后,点击“学时(分)申报”,进行学时填报。

需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群共享文件)申报专业学时,可申报专业学时的项目包括:

(一)岗位培训。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

重要提示:经学院多次向省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以下内容也可算作“岗位培训”专业学时:

1.参加教师企业实践锻炼。

2.参加教师培训。(国培省培及学校内部教师培训均可计算)

学历教育、学位教育课程进修。参加相应的学历教育、攻读学位或出国进修。

学术会议参加省辖市级以上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

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发明专利。正式发表出版与本业务相关的专著、译著、论文、译文等作品。

课题项目。参加省(部)级以上正式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调研报告、获得奖项。在科研、技术推广或教学等活动中取得的技术成果。

服务基层、挂职锻炼三支一服、支边援外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挂职、科技特派员和扶贫工作以及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本单位、行业组织的服务基层活动。

实习进修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服务、实习进修。

(九)资格考试参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与本业务工作有关的有计划、有考核的各种自学活动。

(十)参加由主管部门批准的出国培训、出境培训等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如下图)

各位同志需严格按照规定填写申报学时及上传附件材料。

每个项目选择后下面会有学时数规定(如下图),也可参考《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

参加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和教师培训的,学时按照一天8学时计算,该两项内容每年累计申报不得超过60学时。附件材料: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和国培省培上传学院红头文件;校内教师培训上传由培训责任部门及人事处共同审验盖章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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