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个人申请
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二、提交相关证明、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贫困生三级证明,已交申请不再重复交验。
2、各种证书原件系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当如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上报证件作为加分依据,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
三、辅导员签批意见
辅导员初步签批推荐意见。
四、报学生管理办公会批准后留存
获批准学生具备参选资格。
五、量化评分
由评审小组依据《美术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公开评选评审赋分标准》(2009年修订版)对具体赋分项评分认定。
六、公开评选
公开进行演讲评选,评审小组对二、四两项基础分部分评审赋分,计算平均值填写,评审小组组长签字核准。
七、公示上报
综合总分,按排名公布,公示七日,无异议后上报。
附:《美术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美术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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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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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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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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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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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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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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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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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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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签名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放弃评选,并承担其他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辅导员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评审成绩(以下由评审组长填写)
类别 |
思想品德 |
身体健康 |
学习成绩 |
家庭困难 |
基础分 |
加 分 |
基础分 |
加 分 |
基础分 |
加 分 |
基础分 |
加 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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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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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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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长签名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