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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系机房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05-23  浏览次数:[]

    为科学、合理组织、调度我系机房,加强教学各环节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系教学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一、开学一周内,需要使用机房的任课教师向机房管理员上报所授课程、时间、学生人数等详细情况,便于合理安排机房。

二、学期中,机动使用机房的任课教师须写出书面申请,由教研主任、主管副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机房安排。

三、机房安排发生冲突时,遵循原则:固定优先分阶段;大课时优先小课时;1年级优先2年级。

四、因机房使用紧张,3年级原则上不再考虑安排机房。

五、机房管理员提前安排好机房使用时间,每周五审核下周机房时间安排,如有时间冲突,提前通知任课教师进行调整。

六、分阶段教学任课教师在上课前1周有义务提醒机房管理员核对机房安排时间。

 

艺术设计系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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