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师[2015] 223号)和《关于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师德征文和演讲比赛的的通知》(教师[2015] 224号)要求,学院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主题的师德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要求,通过开展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大力弘扬广大教育工作者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关爱学生的精神风貌,展现新时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征文要求: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师德教育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实际,反映现实,内容真实生动;篇幅在2000字左右,A4纸打印;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学校通报。交稿时请在封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征文打印格式参见附件1)。
(三)比赛办法:师德征文由系部处室面向本部门员工征集初审后,择优上报(每人仅限一篇,每个系部上报征文最多10篇)。请各部门将上报征文进行整理,并认真填写《“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师德征文报名表》(见附件2),5月16日前送院人事处师资科(纸质稿件一份和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份,征文和报名表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lhzyszk@163.com邮箱)。
(四)评审与奖励: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部门选送的征文进行评审,按照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主题活动。
(二)对于本次师德征文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将在《漯河职院报》开设专栏,予以刊发。
(三)在本次师德征文活动优秀作品中选20篇参加省“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教育征文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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