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8年推荐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1  浏览次数:[]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文

 

 

 

漯职院政发〔2018〕85号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8年推荐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职称评审量化赋分办法如下:

    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和工作业绩必须满足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达到评审条件规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基本要求方可申报。

一、学历赋分

 

(一)后学历取得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按破格申报。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时按破格申报。

二、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1分

以周年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连续一年以上的不计工作年限。

 三、教学质量考评优秀及考核赋分

    教学质量考评优秀以督导室提供汇总表为准。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每次5分。

考核赋分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为准,自聘用当年起开始计算。年度考核优秀每次8分,称职每次2分。

四、教育、教学赋分

申报教师系列正高、副高级职称教学为主型教师累计不超过190分,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累计不超过150分;申报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累计不超过170分。

申报中级职称累计不超过100分。

(2019年及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教育教学分值上限)

各种荣誉称号以当年所下发的文件为依据。

(一)教学工作量赋分

教学工作量赋分为基础分和附加分之和。

1.基础分部分

教授:年均教学课时达到130学时,赋基础分30分。

副教授:教学为主型教师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课时达到260学时,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课时达到280学时,赋基础分40分。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年均课时量达到80学时,赋基础分20分。

讲师: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课时达到160学时,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课时达到180学时,兼职教师年均教学课时不少于100学时,赋基础分30分。

2.附加分部分

年均教学课时在基础学时上每增加35学时,赋附加分1分,附加分上限10分。

其他系列教师工作量饱满教学工作量赋基础分30分,无附加分。

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编写的总课程表上显示的课时量为准,没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得申报。

(二)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赋分

任期内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优质课比赛、说课比赛、课件比赛、微课比赛、教师基本功大赛等以教务处备案登记为标准。

1.有多人参与的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参与人参照教学质量工程执行

2.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或评比中获奖按相应级别低一位次赋分。

)教学质量工程赋分

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课程改革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以教务处备案登记为标准 

 

1.无奖励等级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按相应级别奖励一等奖赋分课程改革2014年以后合格课程按二等奖积分。

2.第五名以后人员按照第一获奖人分值的1/n积分(n为名次)。

)荣誉称号

其它相关荣誉(含辅导员相关证书比照以上标准执行。

)专业技术工作表现

省级教学名师20分,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15分 ,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杰出人才、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级青年拔尖人才、市级科技创新带头人、市青年科技奖、市社科专家12分,院级教学名师10分,院级十佳教师、院级专业带头人、院级骨干教师、院级双师素质教师8分,院级科研先进个人6分。

)教师企业实践

教师企业实践是教师晋升职称必备条件之一。根据学院安排和专业特点,参评中级和副高级职称要求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公共基础课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或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其它社会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调研、实践报告。

五、科研成果赋分

申报教师系列正高、副高级职称教学为主型教师累计不超过160分,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累计不超过180分;申报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累计不超过170分。

申报中级职称累计不超过100分。

)科研项目奖励赋分

1.申报人员的科研项目以科研处登记备案为准,如未在科研处登记备案的,不予认可和计分。

2.科研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学院人事处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赋分统计时不予计分。

3.教师在校工作期间科研业绩成果未署名本学院的不予认可和计分。

4.同一内容或内容相近的科研项目、科技成果、教学成果由不同单位结项或授奖的,就高计分,不重复计算。

5.同一名称的项目通过鉴定、结项并获奖,只计算获奖证书,同一名称的项目和成果,只计算成果证书。

6. 院级科研项目奖励不能应用于副高及以上赋分。

7. 不属于本专业或相关领域的原则上不予计分。

科研项目赋分标准

科研项目赋分说明:

1.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各单列项目。

2.省(部)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有关部委下达项目,河南省科技厅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人民政府招标研究项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及相应等级的其它项目。

3.地(厅)级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自然科学项目、教育科学项目,省社科联调研课题,市社科规划项目、市科技计划项目,以及相应等级的其它项目。(漯河市其他项目比照科研项目赋分标准降5分。)

4.院级项目:我院设立的院级科研规划项目。

5. 横向科研项目为本院实现收入以横向科研项目协议及学院资金到账证明为准可与项目得分累计。

)科研成果奖励赋分

科研成果奖励赋分说明:

1.国家级成果: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社会科学成果奖、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及其相应各类成果奖。

2.省部级成果: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河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河南省教育教学成果奖、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及其相关部委的成果奖。

3.地(厅)级成果:教育厅自然科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和教育科学成果奖等,市科技进步奖、市社科成果奖和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等及其他相关奖项。(省教育厅信息技术教育成果提前两名;市社科成果奖和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励赋分标准降5分)

4.院级成果:经院学术委员会鉴定评选的院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教育研究成果(不参加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赋分)。

5.专利:教师的发明创造和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每年限3项。(2019年及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限制个数及分值)

6. 专利为本院实现收入以专利证书及学院资金到账证明为准,可与专利得分累计。

7. 作品在文化部、中国文联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展览中获优秀奖以上作品可视为国家级奖励;在文化部、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展览获奖可视为国家级奖励;在省文化厅、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展览获奖可视为省部级奖励;在市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展览获奖可视为地厅级奖励。(入展视为降一级别的二等奖;各一级协会专业艺委会降一级别计分)

美术附加业绩以正式文件和证书为准。

8.音乐、表演专业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批举办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独舞专场演出、专场原创作品音乐会、歌舞剧、戏剧中演出主要角色、大型文艺晚会总导演,赋分分值与中文核心论文一样。

作品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奖可视为国家级奖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奖可视为省部级奖励;在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奖可视为地厅级奖励。(优秀奖视为降一级别的二等奖)

音乐附加业绩以正式文件和证书为准。

9. 各类征文比赛获奖按同级别降一等级按第二位次赋分,三等奖降三个位次赋分,征文比赛获奖仅第一作者赋分。(不参加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赋分)

10.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就业创业教育、诚信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专职辅导员以学生处备案为准)

11 不属于本专业或相关领域的原则上不予计分。

六、论文、著作赋分

申报教师系列正高、副高级职称教学为主型教师累计不超过120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累计不超过140分;申报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累计不超过130分。

申报中级职称累级不超过50分。

2019年及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论文论著分值上限。

(一)论文、著作赋分规定

1.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2.同一内容或内容相近的论文在不同刊物发表的,就高计分,不重复计分。

3.同一内容或内容相近的论著(教材)由不同出版社出版的,就高计分,不重复计分。

4.不属于本专业或相关领域论文的原则上不予计分。

5.论著参编字数不明,按该书所有参编人数平均字数计分。

6.没有完成赋分标准规定字数的著作,不予计分。

(二)论文、著作赋分标准

 

 (三)论文、论著(教材)赋分说明

1.SCI为科学引文索引,EI为工程索引,ISTP为科技会议录索引, AHCI为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2. “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指北京大学图书馆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南京大学编辑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或中国社科院编辑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论文。

3. 一般普通CN学术刊物指国家新闻出版部署登记备案的刊物。

4. 教材限第一版。

七、赋分结果相同情况下排序办法

如果同一类别赋分结果相同,按照倾斜一线教师、专业课教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原则以次优先,同时考虑专业职称结构比例、教学工作量等因素,最后确定排名顺序。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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